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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在全市开展机关党员干部走访困难家庭“送清凉”活动的通知
发布者:超级管理员 发布时间:2010-07-19 选择字号:【 】 浏览人数:159
关于在全市开展机关党员干部
走访困难家庭“送清凉”活动的通知
杭春风办〔2010〕10号
 
各区、县(市)机关工委、总工会、民政局、春风行动办公室,市直各单位机关党组织:
    今夏高温天气已来临,为切实帮助困难群众安全度夏,经市领导同意,决定在全市开展机关党员干部走访困难家庭“送清凉”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     一、活动内容
     组织机关党员干部深入困难家庭走访慰问,发放“送清凉”慰问金或慰问品,送去党和政府的关怀与社会各界的关爱。
    二、活动安排
    (一)市区(不包括萧山区、余杭区)组织市直各单位党员干部走访慰问持有有效期内《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》、《杭州市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证》(截至2010年7月20日)的低保、残保、困难家庭和市区农村残疾人困难家庭、市区以外市属企业困难家庭。活动从市“春风行动”募集资金中拨出专款,发放“送清凉”慰问金500元/户。走访慰问从7月21日开始,7月底结束。具体安排如下:
    1、7月21~22日,市直各单位机关党组织派人持单位介绍信和身份证,到市春风行动办公室(平海路27号市总工会719室)领取慰问金(现金支票)、慰问袋、慰问信、慰问名单和签收单。
    2、市直各单位机关党组织根据所分配的困难家庭名单,组织机关党员干部以2人一组进行走访慰问,慰问后请受助人在签收单上签名。
    3、8月6日前,市直各单位机关党组织将《市直机关党员干部走访困难家庭“送清凉”活动情况反馈表》和签收单送市春风行动办公室。
    (二)萧山区、余杭区和5县(市)按照“春风行动”上下联动的要求,同步组织开展机关党员干部走访困难家庭“送清凉”活动,慰问标准不低于上一年度标准。8月13日前,各区、县(市)将《区、县(市)“送清凉”活动情况反馈表》上报市春风行动办公室。
    三、工作要求
    1、加强领导。向困难群众“送清凉”是“春风行动”的一项重要内容,是改善和保障民生,提升困难群众生活品质的一项重要举措。各地、各单位要把组织开展好机关党员干部走访困难家庭“送清凉”活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,加强领导,狠抓落实。萧山、余杭和5县(市)春风行动办公室要发挥牵头总抓作用,会同机关工委、工会、民政等部门精心部署,组织开展好当地的向困难群众“送清凉”活动。
    2、责任到位。各单位机关党组织要强化政治意识、责任意识,层层分解任务,责任落实到人,确保每一户困难家庭走访到位,确保慰问金及时送达到每一户困难家庭。党员干部要通过入户走访慰问,既把党和政府、社会各界的关爱带给困难群众,又把困难群众的意见和心声带回来,确保活动收到预期效果。
    3、注重结合。各地各单位要把“送清凉”活动与正在开展的“作风建设年”活动与“创先争优”活动相结合,进一步转变作风,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,争当“西湖先锋”。广大机关党员干部要通过与困难群众零距离接触,进一步增进对困难群众的感情,力所能及地帮助困难家庭解决一些实际困难。
    未尽事宜,请与市春风行动办公室联系,联系人:张也平、郭勤,联系电话:86974155、87161093(传真)。
 
附:1、市直机关党员干部走访困难家庭“送清凉”活动情况反馈表;
    2、区、县(市)“送清凉”活动情况反馈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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